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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24万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扩建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已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24万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扩建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24万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扩建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
建设单位: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区国盛大道;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15314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的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的占地范围内,新增年产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1-8561269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区国盛大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1-87597544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 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 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 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联系方式见上文。
公示单位: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