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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24万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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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35 更新时间:2025年08月06日13:57:26 打印此页 关闭

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24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司于20257自主开展了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24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24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现将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6-202592日(20个工作日)。

 

附件:《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24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联系人员:刘工

联系电话:0591-8587521           传真:0591-8587521

联系地址:福州市江阴工业区       邮政编码:350309

 

福建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86

环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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